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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止金融创新野蛮生长带来被动监管

发布时间:2018-12-13 分类:趋势研究

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推动金融科技的模式多样发展,包括独立开发、投资并购、合作推动、购买服务等,这个过程也带来了一些风险挑战。

一是,数据安全问题。在注重创新发展的同时,一些机构数据安全保护意识薄弱,将客户信息作为资产和筹码,随意共享数据资源现象时有发生,违规使用敏感信息导致数据滥用,部分机构利用自身规模庞大等优势强占入口和渠道,大量汇集金融数据的管理风险高度集中,加剧数据泄露风险,对个人隐私甚至金融安全构成威胁。

二是,金融网络的安全问题。金融数字化提高对金融网络提出更高要求,金融涉及主体多、链条长,如网络安全系统不完善,金融信息管控机制不健全,可能因自身系统网络故障导致信息中断,业务连续水平亟待提高等。同时,机构间风控水平参差不齐、风险洼地明显、单个节点出现漏洞被恶意利用或者出现漏洞会牵一发而动全身等,金融网络安全隐患增加。

三是,责任界定问题。技术的应用提升了分工专业化、精细化水平,拉长了金融产业链和价值链,不同行业参与方机制不齐,增加了风险事件的可能性。随着账户、数据和基础设施方面的关联性不断加强,金融与科技边界变得日益模糊,一旦出现风险责任难以界定。

四是,监管挑战问题。随着技术深入应用和快速迭代,金融活动的实时性、不间断性越发明显,不同类型的资产转换更加高效,金融产品跨行业特征日益突出。特别是创新产品经过多个通道,最终投资者难以认证,给传统监管带来挑战。科技监管要加强顶层设计,趋利避害,充分挖掘金融价值应该凝聚政界、产业、学界的智慧,促进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,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同步。

金融科技是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并重。应倡导正确理念,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科技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合理运用技术手段增加金融供给对实体经济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,注重发挥技术优势,提高效率、降低边际成本,为小微企业、农民服务对象提供更多价格合理、安全便捷的普惠金融服务。

此外,应加强顶层设计,理清边界和责任划分。凡是金融业务都应该科技回归科技支撑、金融回归金融本质,推动金融机构公司间的合作。要平衡创新监管,研究国际监管效果,探索兼具试错容错的金融创新管理机制。在有标准、有约束、有监管、可退出前提下,提供政策的支持环境,加强创新业务生命周期安全保护,防止野蛮生长带来的被动监管。

此外,应大力发展监管科技,综合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关键驱动技术,推动监管模式由事后监管向事中转变,提升监管效能。